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根据有关单位申请和现行标准复审情况,我司研究提出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和城建建工行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的确定,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标准体制改革,重点考虑的是全文强制性标准和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制定。
二、对申请制定的项目,除国务院重点工作安排和重大影响的,没有列入计划。
三、为保证标准时效性,对复审建议修订的,此次计划已全部列入。其中主编单位没有申报修订的,有关单位可于2013年7月22日前将修订主编的申请报我司。
四、对计划的意见,以及修订标准原主编单位拟继续担任主编,或建议列入2015年修订计划并继续担任主编的,务必在2013年7月22日前函告我司。
附件二:2014年城建建工行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