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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化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石化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3 年 01 月 15 日

中石化联质函(2011)154号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各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现将编制化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重点

       1、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各有关“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突出编制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所需要的标准项目。尤其是关系产品质量、消费品安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健康环保、规范管理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标准。

       2、急需先行。经标准清理、复审后,急需修订的项目,各规划中的急需项目应优先安排。

       3、协调配套。项目申报应做好行标与国标的协调,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协调,发挥标准的系统效应。

       4、提升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引入先进技术,提升标准水平。

二、编制范围

       行业标准项目应按本领域标准管理范围进行编制,对于跨行业、通用、基础的标准应积极申请国家标准的立项。不能将属于企业标准范围的标准和有关行政法规、办法制定成行业标准。特别是有些行业的管理要求,国家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没有必要再进行规定。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在报项目计划时,应按照工信部以及我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标准立项和报批工作的通知》(中石化联质标函[2011]49号)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标准项目建议书;认真编写标准申报项目总体说明,做到要点充分、简明扼要(一个标委会或归口单位写一份说明即可)。标准计划项目名称务必要确定好,不得随意更改。

       2、报送时间:每年组织四次计划申报,每次申报计划截止时间(材料收到时间)分别为11月10日(一季度)、2月10日(二季度)、5月10日(三季度)、8月10日(四季度)。今后每年申报计划截止时间原则上按上述要求执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报送计划由分技术委员会将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报到总标委会,由总标委会筛选、汇总并报送。请化工装备有关标委会将上报函、标准申报项目总体情况说明(不需纸质,电子版即可)、附表1、2、3、4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国化工装备协会。设置电子文件名请写全名称,如:《×××》行标项目建议书。注意一定要按要求盖章,复印章一律无效。

联系人:周长和

      其他标委会及技术归口单位请将上报函、标准申报项目总体情况说明(不需纸质,电子版即可)、附表1、2、3、4等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直接报送至我联合会标准处。

联系人:薛岩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表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附表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表3: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

       附表4:研复制行业标准样品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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