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联质标函(2016)85 号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化工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报批工作质量,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计划时限等要求,认真做好国标计划、行标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标准制修订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工作。
要严把审查关,加强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审查,确保标准质量符合要求、报批材料齐备。对跨行业、跨领域的标准项目,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在报批前应主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二、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报批材料质量的通知)) (标委办综合[2016J 75 号)要求,石化联合会接收推荐性化工国家标准报批材料数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同时,请各标准化技术组织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及时填报好每项报批国标的有关信息并上传好有关材料。
三、行业标准
根据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标准工作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 (原材料司函[2009] 054 号)、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印发〈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安字[2012]113 号)、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的通知)) (工信厅节(2016) 87 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信厅规[2014] 231 号)要求,石化联合会接收推荐性化工行业标准报批材料数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
2、关于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报批工作质量的通知.zip
注: 1、2016年新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请自行下载附表)
2、2012年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印发《工业和通信业安全生产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10月13日